粵衛疾控函(2020)64號
各地級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各成員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省商業服務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發
(2020] 28號)《廣東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第二版)》(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42號)要求,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展,我們組織對有關防控工作指 引進行修訂,形成了《廣東省商業服務區復工復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F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商業服務區復工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廢止。
附件:
關于印發廣東省商業服務區復工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的通知.pdf